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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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公务员考试录用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时间2月23日

  •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我总站将根据考生报名时的联系电话,通知考生具体面试日期和相关事项。面试前未接到通知的考生,务必于2017年2月20日前拨打咨询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我总站传真《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四、资格复审

      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和复印件。

      2、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5、“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的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必须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不能涂改或用其他材料代替。特别提醒考生注意: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其中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其余材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7年2月23日进行。

      1、2月23日上午

      报考0723262002和0723262003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2月23日下午

      报考0723262004、0723262005和0723262006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7: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中午12: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注: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取消考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截至面试当日下午1: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办公楼一层大厅。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216号。可乘坐地铁2号线到登州路站,从A出口出站后向西步行约200米即到。

      六、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

      (一)体检和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其中,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的职位,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

      (二)体检和体能测评

      体检于2017年2月24日上午进行,体能测评于2017年2月24日下午进行,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分别于上午7:00和下午14:00到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办公楼门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体检和体能测评的地点,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每人280元。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并准备3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参加体能测评时,考生须自备运动衣、运动鞋。

      体能测评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有关标准。体能测评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考察

      根据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遇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视情况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人员。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有的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封存,统一管理。如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或违反面试考场规则的,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方式:022-24739039(电话、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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