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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自学考试《个性心理学》章节串讲:第12章

  •  自学考试《个性心理学》章节串讲:第12章

      第十二章 特质论

      本章历年试题概率分布:单选1题,简答1题,论述1题。

      研究特质的代表人物有:奥尔波特、卡特尔和艾森克。特质论有:奥尔波特的特质理论;卡特尔的特质论;艾森克的特质理论。

      奥尔波特是如何理解特质的

      奥尔波特是个性特质理论创始人和推进者。

      奥尔波特认为特质是“一般化了的,个人所具有的神经心理结构,它有使多种刺激在机能上等价作用,并有引起和导致一贯的适应和表现行为的能力”对这个定义奥尔波特有如下一些解释。

      首先,特质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名目上的虚构。

      其次,特质使多种刺激从生活意义上作为同种的东西被接受,产生一致性的行为,有适应和表现行为一贯性的能力,使一个人对不同刺激具有一贯性倾向,这即是“机能等价作用”。

      总之,物质具有独特性、情境性和相对稳定的特点,它是决定个人行为倾向的个性心理结构。

      简述奥尔波特的人格特质分类????

      奥尔波特将个性的各种特质分为一般特质和特有特质。

      一般特质是指在一定社会文化形态下,所有的人都具有的概括的倾向,它没有具体性,只供测定个人具有的特质多少和强弱的差异用。

      特殊特质属于个人所有,人和人之间,在共性上尽管相同,在个性上却有差异。

      个人特有特质的种类:

      奥尔波特把个人行为特质分成三类,其中每一类特质对个性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第一类为“首要特质”,它的最突出特点是,它在个人生活中居统治地位,支配着人性,影响着每个人的所作所为,因此它也是衡量人的标准。

      第二类为“中心特质”,它的概括性比首要特质低,是构成个性结构的主要成分。

      第三类为“次要特质”,这种特质没有像“中心特质”那样的一般性特点。而是限于个人在特定行动中表现出来的那些相关联的特质。

      卡特尔的特质论:

      他以因素为手段,以特质概念为理论基础,对个性进行研究,因此,他的特质论又称“特质因素分析论”。他曾对可描述的类型和可测量的特质都进行过分析,通过研究,明确表示倾向于特质,他认为对特质的研究将会更有成就。他接受了奥尔波特关于特质的定义,但对特质结构有独特的见解。在研究方法方面比起奥尔波特有更大的进步。他用因素分析法通过表面特质找到背后潜在的根源特质,并制定出富有影响的“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测验”。

      说明卡特尔的特质结构网络,他是如何确定根源特质的:

      卡特尔认为构成个性的各种特质彼此之间并不是松散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着的有机整体。他用特质的阶层联系表示个性构造。第一层次分个别特质和共同特质两种。第二层次分表面特质和根源物质。这些特质和第一层次的特质交互联络。由于根源特质被认为是因子,因此,它具有复杂的下位构造。即根源特质的下层为第三层次,包含有体质特质和环境形成特质两种,第四层次分为动力特质、能力特质以及气质特质三种,它和第三层次交互联络。第五层次从动力特质中分出能和外能两种,从能力特质中分出知觉和运动两种。

      从许多表面特质中求出相关系数,就可以发现根源特质,即潜在因子。这是卡特尔研究的主要目的。人的所作所为,无一不受根源特质影响,根源特质寓意越深刻,其行为效应越全面。
    各种特质:

      个别人具有的特质是个别特质;某一地区、某一集团中各成员共有的特质属于共同特质。

      经常发生的,从外部可以直接观察到的行为表现称为表面特质。从许多表面特质中求出相关系数,就可以发现根源特质,即潜在因子。

      由身体内部条件构成的特质称体质特质。起源于环境影响的特质称环境形成特质。

      动力特质是指个性结构中那些使人趋向某一目标的行动动力,是一种积极性成分。它分为基本动因,能和外能。能是与生俱来的,以动因欲求等替换概念表示。外能是由能所派生的态度、情操和兴趣等。

      能力特质:表现在知觉和运动的个别差异方面。

      气质特质:是遗传因素之一,它不随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具有一贯性。

      艾森克的个性层次结构论的内容:

      艾森克认为个性结构有四个层次。类型水平在最上一层,下面是特质水平,习惯反应水平,特殊反应水平,它们构成个性结构的全部阶层。

      说明艾森克的个性维度理论

      通过研究,艾森克找出精神异常、神经质倾向、倾向性三个维度。其中精神异常既与神经质倾向无关,也与内、外向无相关,它是独立的维度。因此,艾森克提出可以从两个方面记述个性,一方面是内向与外向;另一方面是神经质倾向,它表现为情绪稳定的一端和情绪不稳定的一端。

      对特质论的评价

      特质论把特质看成是个性结构,从人的行为特点出发将研究对象的各种变量置于操作程序之中探讨个性。这种方法使长期以来对个性只作描述和讲解的研究从困境中解脱开,开创了探讨个性的新途径。

      个性特质论依据人的外部表现,用统计学的相关数依存性原理,作特殊计算处理,能在较短时间了解许多人的个性特征,所得到结果有一定客观性,可作参考。

      许多心理学家也对特质理论提出很多质疑:

      其一,特质论者研究的结果不能显示个人的全貌,所给予的是一些片断的零散的印象。

      其二,以因素分析为基础所得到的特质,其真实性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其三,特质论者认为人们在特质的差异方面只是量的不同,他们只对人们的共同物质作量的比较,因此,很难突出个人具有的独特性特征。

      特质论与类型论的各自特点及一致性

      特质论和类型论的区别:

      第一、 从历史发展上看,二者有先后之别。类型论者渊源于古希腊对个性进行分类的思想,近代以德国为中心得到发展,成为探讨个性的重要理论。“特质”是以美英科学界为中心的研究课题,是在类型论之后兴起的一种个性理论。

      第二、 类型论者认为人的个性差异有质的不同,特质论者则认为对人的个性差异,应从量的方面捕捉。

      第三、 类型和特质都有各自的特征和界限。类型论强调精神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把个体划入到一定的类型,并用特定术语描述特定类型。类型论者强调个人的类型是能够被观察者观察到的,他们重视各个典型事例的研究,特质论者则认为,个性是由许多特质要素构成的。特质是个人内部所具有,只能通过测验才能找到。

      特质论和类型论的一致性:

      特质和类型都决定着个体的行动,并表现于行动中,它们既具稳定性又具情境性。特质论者和类型论者虽然按照不同的路线采用不同的方法探讨各自所理解的概念,但他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穷追个性和性格的实质和特点。

      特质论者和类型论者往往用相同的术语记述特质和类型。

      艾森克曾明确地提出,类型的研究和通过因素分析研究的特质所得结果是有一致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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