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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司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要考点: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

  •  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是核心) (一)依法治国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二)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二、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方略上做出的重大抉择 (一)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住下,对治国理政方略进行了长期艰辛的探索。
    (二)第二代领导集体认识到实行法治才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治国理政之道,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对实行法治形成了强烈的呼唤。
    (三)基于对历史教训的深刻认识,对我国社会发展现实与趋势的正确判断,我党做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实现了我党治国理政方略的重大转变和历史性飞跃。
    三、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 (一)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
    (二)坚持依法行政 1.要合法行政。
    2.要合理行政。
    3.要程序正当。
    4.要高效便民。
    5.要诚实守信。
    6.要权责统一。
    (三)要实现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 1.要坚持司法公正。
    2.要坚持司法高效。
    3.要坚持司法权威。
    (四)普遍、严格遵循法律(守法) 1.一切组织和个人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2.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五)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监督) 1.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治权之治”。
    2.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保证执政党的权力和各种国家权力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3.要从法律上规范各种监督行为,提升监督的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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