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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必背考点: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征税范围(★★★)(13年单选、14年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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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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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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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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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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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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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增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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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土地增值税属于收益性质的土地税,因此只有在发生权属转移且有增值的情况下才予征收。同学们在理解的基础上,关注出让与转让、投资联营。
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公式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二)新建项目具体扣除标准
(三)计算步骤
1.确定收入——题目给出
2.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题目给出
(2)房地产开发成本——题目给出
(3)房地产开发费用——根据题目内容判定利息是否明确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题目给出(注意印花税迷惑)
(5)计算加计扣除
3.确定增值额——(1-2)
4.确定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率(3/2)
5.找税率
6.算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四)销售旧房具体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