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司法局发放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根据部省通知,现就通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在南京市申请并经审核同意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9月21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发放地点:中山东路448号普华大厦16楼 三、发放方式: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受理单,经核对与证书信息一致,即可领取。
四、注意事项:
1、“证书”须由本人现场领取,不得代领。
2、2017年上半年申请补证人员证书同批发放。
咨询电话:025-83226021、83617290.
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