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政部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民政部门
A. 坐赃B.受所监临C.受财不枉法D.受财枉法
A. 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度
A. 1804年《法国民法典》
B. 1807年《法国商法典》
C. 1900年《德国民法典》
D. 1900年《德国商法典》
19.某百货公司销售空调机,在门口广告牌上写明:“凡在本处购买空调者,惠给总价款百分之三的回扣,介绍推销者给付总价款百分之一的佣金。”被人发现后举报到有关部门,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给付的回扣、佣金、账面上均有明确记载。该公司给付回扣的行为是()。
20.张某在百货商场购买一台彩电,使用三个月后出现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市场上已无同类型号彩电。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该事件应如何解决?()
21.某外资企业员工林也花了3000元从甲代销商的店铺买了乙厂生产的MP3一部,在向各同事展示时发生爆炸,虽然没有炸伤人,但是将同事王刚和李永的MP3震破。经查是林也的MP3存在缺陷所致。以下对此事件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MP3的购买者林也才能主张赔偿权利
B.只能向甲主张权利
C.王刚可以向乙厂主张权利
D.对于王、李二人MP3的损坏,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
22.为股票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应遵守以下哪一项规定?()
A. 不得持有股票
B.在该股票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持有该种股票
C.不得买卖股票
D.在该股票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23.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可按20%的税率征收何种所得税?()
A.预提所得税
B.企业所得税
C.预付所得税
D.预支所得税
24.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解决当事人之间劳动争议的程序制度,以下的规定你认为正确的是()。
A.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B.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不是必经程序
D.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5.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如何处理?()
A. 应认定其为抵押财产,抵押权实现时,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
B.应认定其不属于抵押财产,抵押权实现时,不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
C.应认定其属于抵押财产,但抵押权实现时,不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
D.应认定其不属于抵押财产,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26.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其发行价格由()。
A. 股东大会决定B.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C.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规定D.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
27.某商业银行在章程草案中规定本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开展业务。可是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在法定的规范内开展业务,而不能自己确定业务的范围和种类。如果你是该商业银行的常年法律顾问,下列哪些内容应当从章程草案中删掉?()
A. 以多种方式开创新型金融工具吸收社会游资存款
B.以互利互惠方式与公用企业公司合作代收代缴业务
C.开展个人与公司合作储蓄方式,将个人户头挂在公司储蓄户头上,以合法地减少个人利息所得税支出
D.开展私人银行业务,为个人购房、购车、上大学、出国留学、医疗等消费提供融资服务
28.甲化工厂是生产油漆的专业厂家,其生产的油漆有五大类一百多个品种。为了扩大生产经营,增加产品品种,建设了一些新的生产线,生产符合国际环保标准的油漆。2000年8月3日,天降暴雨,并伴有雷电现象出现,甲化工厂的原料储存罐被雷电击中,造成化工厂原料泄漏,化工原料随着雨水部分流入本公司的沉淀池,部分渗入地下造成水质被污染。该事件发生之后,由于天气状况极差,加之原料极易挥发,抢救工作没有很大的效果。在报告了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后,被认定是意外事故。此外,化工厂的原料储存罐的设计完全符合国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甲工厂在诉讼中是否应承担赔偿的责任?()
A.承担,因为已经造成了损害
B.不承担,因为是不可抗力造成的
C.承担,因为甲工厂抢救措施不力
D.不承担,因为该污染事件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且甲工厂已经及时采取了抢救措施
29. Richard是甲国驻乙的领事官员。一日,Richard目睹了发生在乙国的一起交通事故。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两国之间没有其他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 Richard作为领事官员,免除作证义务
B. Richard作为领事官员,虽然免除作证义务,但派遣国同意其出庭作证时,Richard应出庭作证
C. Richard就该交通事故不得拒绝作证,如果其拒绝,甲国法院可以依照本国法对其强制出庭作证或予以处罚
D. Richard就该交通事故不得拒绝作证,但如果其拒绝,甲国法院也不得对其施以强制或处罚
30.甲国和乙国合并成立丙国,下列选项中哪一项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
A. 甲国西方企业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C.乙国北方省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D.乙国东方公司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参考答案及解析】
1.D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这是法不同于上层建筑中的思想意识形态和政治组织(国家、政党)的基本特征。
2.C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在立法权的归属和法的渊源、法的体系、法的分类、诉讼活动等方面都存在极大的差别,A、B、D三项均为民法法系最基本的特点,而C项则为普通法法系特点,民法法系的判决书一般比较简洁,判决的推理方式一般是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判决书最后署名的是某某法院。考生在区分两大法系时,可联系民法法系的代表德国法和普通法系的代表美国法中的具体司法制度的差别来加以比较,思路就会很清晰直观。
3.A法律部门、法律体系的理解。某一部门法可能包括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可能包括若干个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部门法并不是一对一的关系,所以“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一个部门法”的说法不能成立。
4.A法律规则依“三要素说”即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要素构成。假定条件,指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和范围;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要求的作为和不作为;法律后果则指作出符合或违背法律规范行为时,应承担肯定或否定的法律后果。题干中的法律规则具备了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要素,缺乏的是假定条件。
5.B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张某与李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这是一种法律行为。
6.B比较完善的现代法治概念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他指出法治所要求具备的条件是必须具备制度条件和思想条件。
7.C见《宪法》第110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8.D《宪法》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9.B《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12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条,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12条,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10. C《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8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使下列职权:(一)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二)负责执行本法和依照本法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法律;(三)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公布法律;签署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将财政预算、决算报中央人民政府备案;(六)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七)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公职人员;(十二)赦免或减轻刑事罪犯的刑罚。
11. A《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6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
12. A为了使全国人大常委会顺利开展工作,使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精力搞好常委会的工作,《宪法》第65条第4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A不在此限。本题的用意在于突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特殊性和军事机关的特殊性。
13. A我国宪法监督体制,见《宪法》第62条第(二)项和第67条第(一)项。
14. A本题考点为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内容。《宪法》第34条规定的公民的选举权,第35条规定的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都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
15. B《开皇律》蠲除前人一切酷刑,将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作为基本的法定刑,这标志着封建社会五刑的确立,使以肉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转向以束缚自由的劳役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劳动生产力和人本身的价值得到重视,中国古代刑罚制度因此走向正轨和较为人道。
16. A唐朝把侵夺官、私财物的行为归为六类,定名为“六赃罪”,即受财枉法(接受当事人的财而枉法处断的行为)、受财不枉法(接受当事人财物,没有枉法处断的行为)、受所监临(监临主司官员收受所辖部内之人馈赠的钱物的行为),此三者皆职务犯罪,必须是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构成此类犯罪,故称身份犯。其他三赃分别是坐赃,强盗,窃盗。
17. B罗马实行一夫一妻的家长制家庭制度;古罗马所称的家或者家族是指在家父权所支配下的一切人和物和总和,包括家父、妻、子女、奴隶和土地等。家的特点是以家父权为基础。共和国后期,家父的权力逐惭受到限制。罗马法的婚姻有两种,即有夫权和无夫权婚姻,又称为市民法婚姻和万民法婚姻。按照前者结婚的妻子从属于夫权,按后者结婚者,夫妻的地位平等。共和国中后期,无夫权婚姻得以广泛发展,至帝国时期,有夫权婚姻被废除,无夫权婚姻成为民间流行的惟一婚姻形式。应选B。
18. C1900年《德国民法典》在人法编中单独规定了法人制度,承认法人为民事权利主体,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这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 19. D本题考回扣和佣金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因此,本题所述行为合法。
20. C本题考点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章(第40~53条)专章规定了“法律责任”,考生宜逐条把握,并准确记忆。其中,对第41、42条重点掌握致消费者人身伤害的、残废的、死亡的三种情形下赔偿费用名目的不同。
21. C《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22. D《证券法》第39条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23. A见《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19条第1款。根据上述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按照收入全额20%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预提所得税不是一个独立税种,只是所得税的一种源泉控制方式。
24. C《劳动法》第83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见,劳动仲裁书送达后15日满,争议双方未提起诉讼,才发生法律效力。故A错。
第84条:“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故B错。
第79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C对,D错。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起诉的前置程序。
25. D《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1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26. B《证券法》第28条:“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7. C《商业银行法》第3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故ABD不选。 28. D本题考查的是对《环境保护法》第31条第1款规定的适用。该条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第41条第3款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在本题中,造成污染事故的原因是雷击,属于不可抗力,同时甲化工厂对于已经造成污染事故的情形,已经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报告环保局,属于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的,因此是免责的,因此选项D是符合法律规定和题目要求的选项。
29. D领事官员豁免权的范围小于外交代表豁免权的范围,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领事对其执行职务所涉及的事项没有作证或提供有关公文或文件的义务。除上述情形外领事官员不得拒绝作证,但如领事拒绝作证也不得对他施以强制或处罚。
30. B国家继承权是指由于领土变更的事实导致国际法上的权力义务在相关国家之间的转移而发生的法律关系。包括条约的继承、国家财产的继承、国家档案的继承、国家债务的继承等。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国际组织或者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财政义务。国家实践中,国家继承的债务包括国家整体所负的债务,也包括以国家的名义承担但事实上仅用于国内某个地方的债务。国家对外国法人和自然人所负之债或国家的地方当局自己承担的对他国所负之债,不在国家继承的范围。故本题正确的答案只有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