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江苏 - 安徽 - 山东 - 上海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南 - 湖北 - 河南 - 西藏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云南 - 黑龙江 - 辽宁 - 吉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陕西 - 甘肃 - 新疆 - 青海 - 宁夏 - 全国

  •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会变化吗?

  •    2017年一建成绩查询时间还未公布,很多考生渐渐褪去了焦躁,开始了淡淡的等待,不少考生也将2018年一级建造师备考提上了日常,其中考生最为关注的就是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会不会有变化。

      关于2018年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暂未公布,根据历年经验,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不会有太大改变。具体大家可以参考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四、香港、澳门居民报考条件:
      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考后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原件)。





  编辑推荐:
  本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