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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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案例分析》精选试题专项习二

  •  某加工厂厂房是一座四层的钢筋混凝土建筑物,一楼的一端是原材料库房,另一端是车间,库房内存放了木材、海绵和油漆等易燃物品。车间与原材料库房用铁栅栏和木板墙隔离,搭在铁砸烂上的电线没有采用绝缘管穿管绝缘,原材料库房电闸的保险丝用两根铁丝代替。二楼是进行包装、检验的车间和办公室,三楼为成品库,四楼为职工宿舍。2009年9月14日,由于原材料库电线短路产生火花引燃库房内的易燃物,发生了火灾爆炸事故,导致36人死亡,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多。

      【问题】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该厂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做和不应做的工作有哪些?

      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事故后,在事发现场的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义务采用任何方式以最快的速度报告,既可以逐级报告,也可以越级报告,不得耽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效措施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是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报告和抢救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必须履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定义务。

      2、结合上述案例,简述事故调查组应由哪些部门组成?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此次事故属于特别重大事故,事故调查组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职能部门、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消防总队)、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检察院、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3、调查报告是在事故调查中反应事故真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的法律文书,它具有哪些法律属性?

      答:(1)调查报告具有真实性。调查报告是在进行详细周密的调查核实之后,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真实、准确、全面的反映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湿度发生原因的原始材料。

      (2)调查报告具有证据性。经依法调查核实和有关人民政府认定的调查报告及其证明材料具有法定的证明力,它是有关人民政府作出事故处理批复的重要依据,也可以作为司法机关办案的佐证材料。

      (3)调查报告具有建议性。调查报告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要对事故性质、责任认定。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等问题提出结论性意见。调查报告反映的是参加事故调查的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甚至于是否正确、适当,应由有关人民政府加以确认。

      (4)调查报告具有不可复议性、诉讼性。调查报告的这种属性表现在:提交调查报告的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调查报告不具有独立完整性、直接执行的法律效力和行政约束力;对调查报告持有异议的,不属于法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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