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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精要知识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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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书与净资产有关的数据

      1、公司的投资权:对外投资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不包括以利润转增的资本)。

      2、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如进入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累计高于原国有企业净资产50%的,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股;进入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低于50%的,折成的股份界定为法人股。

      3、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首发)前1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不低于30%。

      4、首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不得超过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倍;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不受此限)。

      5、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时,其净资产额不得低于1.5亿元人民币;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时,企业改组后投入上市公司部份的净资产规模一般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

      6、发行公司债券时,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7、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累计债券余额不能超过净资产的40%;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能超过净资产的80%。公司净资产以前一年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8、1个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1个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

      9、经纪类证券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拨付给证券营业部的营运资金不得超过注资的80%;对外负债(不包括客户存放的交易结算资金)不得超过其净资产3倍。

     

      综合类证券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拨付给证券营业部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注资的40%;对外负债总额(不包括客户存放的交易结算资金和受托投资管理的资金)不得超过其净资产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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