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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初级经济师考试《金融》备考讲义: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机构

  •   第四节 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机构
    一、中央银行
    (一)中央银行产生的必然性
    最早期中央银行是1668年的瑞典银行;第一家完整意义上的现代中央银行是英格兰银行。
    1、统一发行货币
    2、建立清算中心
    3、保证银行支付
    4、统一金融监管
    (二)中央银行的类型
    1、单一式中央银行制度:一元式(绝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二元式(美国、德国)
    2、复合式中央银行制度(前苏联、1990年以前的东欧、1983年以前的中国)
    (三)中央银行的职能
    1、发行的银行
    2、银行的银行
    3、国家的银行
    (四)中央银行的业务与调控机理
    央行办理金融业务的目的是为了执行货币政策,以保证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
    中央银行业务根据其对象分:
    (1)执行货币政策的业务——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
    (2)为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开立账户、结算、清算
    (3)为政府和其他机构的服务——经理国库、代理证券
    根据金融业务活动性质分:
    (1)负债业务:集中存款准备金、货币发行和经理国库
    (2)资产业务:贷款、再贴现、国债买卖、储备占款
    1、中央银行存款业务及其调控作用
    (1)央行存款业务与存款准备金政策
    央行存款业务包括准备金存款业务、财政性存款业务和特种存款业务。
    (2)存款准备金政策的调控作用
    A、改变存款准备率可影响货币供应量
    B、增强证商业银行存款支付和资金清偿能力
    C、增强央行信贷资金的宏观调控能力
    2、央行再贴现业务及其调控作用
    (1)再贴现: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持未到期的已贴现票据向央行进行票据再转让的一种行为。
    (2)再贴现业务的调控作用
    A、再贴现率和再贴现条件——对商业银行贷款的融资数量——货币供应量
    B、再贴现率和再贴现条件——商业银行借入资金的成本——货币供应量
    C、再贴现率的变动——显示政策意图
    3、央行贷款业务及其调控作用
    (1)央行贷款:指央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央行不对一般企业发放贷款)
    (2)央行贷款业务调控作用
    发放或收回贷款——调节商业银行贷款的规模和结构——货币供应量
    央行贷款曾是我国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最重要、最有效的间接调控手段。
    4、央行的公开市场业务及其调控作用
    (1)公开市场业务:央行从事买卖证券的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目的是调节货币供应量。
    (2)公开市场业务的优点
    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干扰和冲击小,可以连续操作,从而实现平稳、连贯的货币政策效果。
    (3)公开市场业务的调控作用体现在:
    A、调节货币供应量
    B、影响利率
    C、对社会心理预期有明显的告示作用
    5、央行基准利率及其调控作用
    (1)基准利率:央行对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其变化对其他利率具有引导作用,处于核心地位。
    (2)调控作用表现:提高(降低)利率——商业银行借和资金成本——企业借入资金的成本——抑制(刺激)资金需求——信贷总量和货币供应量的收缩(扩张)
    (五)我国的中央银行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
    3、现阶段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
    (1)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2)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3)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4)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5)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6)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7)代理人行经理国库的行为
    (8)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9)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二、金融监管与金融监管机构
    (一)金融监管概述
    1、定义:金融监管指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实施的监督管理。
    2、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1)金融公共性和全局性
    (2)金融业存在特殊风险
    (3)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公平竞争,提高金融效率
    (二)金融监管体制
    按监管机构的设立划分:单一监管体制和多元监管体制
    按监管范围分:集中监管体制和分业监管体制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体制——“一行三会”
    (三)金融监管当局
    1、金融监管当局概念
    2、金融监管当局的特殊性
    (四)金融监管机构与央行的关系
    央行是最早的金融监管机构。
    目前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与央行有分离趋势,金融监管逐渐转由专门部门负责;而央行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实施货币政策,进行金融宏观调控,但仍然履行一部分金融监管的职责,并未完全退出金融监管领域。
    (五)我国的金融监机构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成立于2003年4月26日
    (2)职责:主要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成立于1992年10月
    (2)基本职能:对证券期货业的监管(包括证券期机构、市场、从业人员等)
    3、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
    2、基本职责:对保险业机构、业务、产品、人员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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